4)第三十八章 击杀_都市天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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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多年来追随他出生入死,为名利打拼。

  对陆明来说,李通甚至比自己那个不成器的亲生儿子还要重要的多,儿子只是继承了他的血脉,而李通则继承了他的精神。

  早知道会是如此下场,陆明情愿自己出手,也不会让李通去冒这个险。

  他和李通曾经反复研究过高寒和莫行欢的比赛录像。

  研究结论是,高寒能对抗‘气血如汞’的莫行欢,战力至少相当于一位资深中级武者,假如双方毫无保留全力搏杀,别说李通,就算陆明亲自上场,也不会是高寒的对手。

  但是擂台比赛规定,让两人觉得有机可乘。

  首先,李通修炼的蝎甲功极为抗揍,这就让李通有机会靠近高寒近身肉搏,不至于被迅速击败;

  其次,黑蝎爪来历隐秘,身体中本身蕴含的毒素,并不是随身携带毒剂上场,在前几场比赛中没被检测出来——当然,前几场李通用的是拳头取胜,也没用过黑蝎爪。

  最重要的是,擂台比赛不能杀人,高寒这年轻人如此前途无量,肯定不会随便违反擂台规定——也就是打赤脚的不怕穿鞋的——哪怕李通失手,也必然能全身而退。

  这样种种盘算下来,在擂台上击杀高寒,简直是无本万利的美事,完全没有任何风险,是稳赚不赔的局面,陆明当然不会反对李通去搏一把。

  更何况,这次有这么多人参加观云杯,竟然让他们在三十二进十六的比赛中排到高寒,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是天意啊!

  走海的人最相信天意不过,既然老天都把高寒送到他们面前,错过这个机会便是违背了天意——违背天意是不祥之兆。

  可是谁能想到,他们不但对高寒的实力估算有错误,更错误判断了高寒的性格——高寒竟然敢在擂台上,毫不犹豫痛下杀手。

  (高寒自从和莫行欢一战打成平手,并吸引了不少粉丝,就被组织方列入种子选手。组织方给他分配了一些武道积分较低的对手,免得他提早遇到强手被淘汰出局,导致后面的场次卖不出更高价格。

  李通是第一次参加正式武道会的武者,也是剩下的人中间,武道积分最低的人之一,他遇到高寒并不是奇怪的事——比他更弱的那个,已经分给莫行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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