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十四_郎君人傻钱多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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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的颜色,温摩也最适合红色的女人。寻常女人穿红色,要么娇艳,要么明媚,温摩却穿出了一种恢宏的锋利之感,红衣在她身上像火焰一样耀眼,所以看到温摩的人,都有一种错觉——好像这身红衣下一瞬便会燃烧起来。

  姜知津看着她,喃喃道:“阿摩姐姐,你怎么这么好看?”

  “津津也很好看。”

  啊,和姜知津成亲,比和姜知泽成亲真是要愉快一百倍。姜知津今天一身的新郎冠服,大红缎子上以金线刺激,衣领与袖口皆缀着浑圆的碧玉与珍珠,一身的珠光宝气,现拉去典当行,一定能当出一大堆银子,更兼肤白貌美,眉长眼清,衣饰愈是华贵,容光便愈是盛烈,温摩忍不住拍拍他的脸,“来,咱们喝交杯酒。”

  “嗯!”姜知津乖乖由她牵着坐起来,温摩看向喜娘,“我们夫妇可行合卺之礼,无关人等是不是该请出去?”

  喜娘只觉得这位新娘子业务十分纯熟,好像比更自己更懂流程,其脸皮之厚、神情之泰然,更是让喜娘叹为观止,她连忙客客气气地把姜知泽请出去,又将屋子里的下人都带出去。

  一人道:“我不出去,我要留下来侍候公子。”

  是个眉清目秀的少年,大约十三四岁的年纪,身上穿着内侍服色,直直地瞪着温摩,眼睛里毫不掩饰的敌意。

  姜知津从小在宫里长大,身边一如皇子们一样,有内侍服侍。温摩上一世见过这内侍,好像听旁人唤他“小金子”,她上一世和姜知津不多的几次见面中,这位小金子好像确实一直都在。

  喜娘劝他:“放心吧,这里有我呢!再说今天是什么日子?是你家公子的大婚之夜,你们先在外头侍候,明儿个再来。”

  小金子还是杵在当地不肯走,但到底轻身体弱,由着喜娘带着人半推半轰地弄了出去,门“哐”地一声在他面前关上。

  “公子!公子!”小金子急得叫唤,“你快让她们开门放我进去!”

  “倒是个忠仆,只可惜忒没眼色。”姜知泽本已走到廊下,此时回头道,“别喊了,今夜是你主子洞房花烛夜,再闹,可就要挨板子了。”

  “都怪我那日拉肚子,没有跟去古王府,才让温家这个不要脸的狐狸精爬上了公子的床!”小金子气呼呼地,“大公子,方才您也瞧见了,那个狐狸精脸皮怕是比城墙还厚,竟然自己拉着男人喝交杯酒!从古到今都没见过这款的新娘子!”

  姜知泽眸色微微转深:“是啊,我也没见过……”

  他见温摩的第一眼,就是那片郊外,无意中一瞥,瞧见一个女孩子抱着弓/弩与弯刀下马车,身段修长,腰肢纤细,脸上虽有一丝沉重,但仍然掩不住眉眼间的锋利与飞扬之意。

  像一只一展翅就能遨翔于九天之上的鹰。

  让人想把她锁起来,折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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