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一四七章 大明市舶_1635汉风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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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间,还是现如今的广德中兴时期,都有私营和官营两种方式。私营的有“商舶”、“寇舶”,官营的有“贡舶”、“市舶”。在大明朝廷“海禁”开放以前,虽然私营的对外贸易从法定的意义上是被禁止的,但有明一代,却经常有内外私商违禁私自泛海贸易。

  至于大明官营的所谓“贡舶”、“市舶”的海外贸易,则实际上是一种“朝贡贸易”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各国旦有所进贡,朝廷必有赏赐,朝廷如无赏赐,则必偿还其贡物之价值。

  另外,“海外诸国入贡,许附载方物与中国贸易,因设市舶司置提举官以领之”。大明市舶司设立后的主要职责就是,掌管对于进出口的船舶进行登记、纳税,收买船舶运来的货物,以及负责把抽得的或买来的珍贵物品送呈内廷皇宫。

  市舶司已经有点类似后来的海关雏形,而且还是一个对外贸易的管理机构。但两百多年来,其职责也就对应各国朝贡之例,而无应对私营“市舶”之举。至万历年间,在广东地区,便有三十六行出而代替市舶司提举官,主持对外贸易之事,凡几多税银,提举官“悉十取一”“安坐”而得。

  当清虏入关,并迅速席卷神州大陆,攻占广东后,贸易几乎禁绝,市舶遂有数年短暂废止。当李定国收复广东后,随着齐国商业势力的大举渗入,广州在很短的时间里便迅速恢复了曾经繁荣的对外贸易。

  生丝、绢织物、瓷器、陶器、绸缎、麝香、桐油、猪鬃、木器、药材等商品源源不断地从广州输出。相应的,来自齐国的玻璃、钟表、檀香木、五金、枪炮、皮具、钢条、蜜酒(甘蔗酒)、象牙精制品,以及来自南洋的胡椒、高级香料等商品亦从广州输入。

  无数的北方商人和内地商人源源地把货物运来广州,使其成为大明最为主要的对外贸易的商品集散市场。他们之中,以闽浙粤等沿海地区商人为多,仅“闽浙商贾聚食于粤为利者,亦不下数万人”。

  同时,马来人、暹罗人、安南人、阿拉伯人,以及来自欧洲的葡萄牙人、荷兰人、英国人、法国人等各国商人齐聚广州,其中,尤以齐国人为最,他们不仅携带的商品货物品种最多,数量最多,价值最高,而且从广州所获得的货品质量也最好,如此,使得他们能获取的收益也是最大的。

  更让各国商人嫉妒的是,作为代行广东地方政府市舶职责的三十六行对齐国商人仅征收百分之五的税率,而对于其他各国商人却要征收十分之一的税率,远远高于齐国商人的税率。

  面对这种不公平待遇,也不是没有外国商人提出异议和申诉,但无一例外地被两广总督、地方布政使及广州知府悉数予以驳回。

  齐国与我大明是什么关系?你们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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